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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颁布新法案 家具入美须出具木材原产地证明

时间:2010-03-17 09:08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
    从2010年4月1日起,美国《莱西法案》修正案覆盖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的木制家具产品,所有木制家具产品在进入美国时必须出具“合法”的木材原产地证明。
  法案要求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木制产品时都要提供原料来源和树种的基本申报,包括选用木材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尺寸和价值等信息。所有木制家具产品在进入美国时必须出具“合法”的木材原产地证明。若产品原料来源被界定为非法,美国将有权对这些产品进行罚没。
  此外,美国动植物检疫局即将公布一项针对中国木制产品采取检疫新措施的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法案要求中国输美的所有竹木制品都必须经熏蒸或热处理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贴可溯源标识。
  美国对木家具中常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十分关注,比如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大幅提高了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使用上述材料的制成品中甲醛的限量要求,导致直接输往该地区的木家具产品数量大幅降低。
  据了解,美国2008年8月出台的《消费品安全加强法案》,其部分条款已经于2009年2月10日正式生效。法案大幅提高了对输往美国市场的所有可能与12岁以下儿童接触用品的技术要求,将总铅含量限制为万分之六,最后将逐步降低到万分之一。
  令人警惕的是,这类技术措施的出台仅仅只是开端,美国的技术贸易措施往往最快得到西方国家的效仿,如欧盟在去年4月份就正式通过与《莱西法案》修正案极其类似的《木材及木质品规例》。
  出口美国的木制家具企业需要注意
  (1)要深入了解《莱西法案》修正案的内容、进程和进口申报要求的任何细节,掌握美国各州执法尺度的第一手资料;
  (2)调整采购策略,减少木材进货渠道或者减少原料采购种类;
  (3)需使用进口木材为原料的,谨慎采购、使用东南亚、非洲、俄罗斯等国家的木材,要注意原料来源的合法性;
  (4)采购使用国内的木材时要注意木头的直径,购买直径较小的木材和来源于保护区的木材要有林业部门的允许采伐的证明;
  (5)与国内外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要阐明“非法”责任,要求供应商分担木材非法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提供木材来源的合法证明。
  ■小贴士:《莱西法案》
  这是美国最古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令,法案出台的目的是打击野生动植物、鱼类、植物的“非法”贩卖。
  该项法令于1900年生效,曾经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保护植物方面一直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该法案在1981年有过一次重要修改。
  2008年5月22日再次进行修订,这次修订解决了专家们一直以来认为《莱西法案》的所缺少的“植物”这个概念的内容的问题,法案给“植物”下了这样的定义:它包括植物界任何野外品种的任何部分或者其派生产品,包括从人工林里采伐的树木。这一定义涵盖了所有木制产品,如纸张、家具、工具的把手或特定类型的纤维制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