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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黄三角和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

时间:2012-01-09 15:41来源:省经信委网站 点击:
    2011年12月3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和《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根据规划,黄河三角洲和鲁南地区将分别建成环渤海重要的城镇发展区和鲁苏豫皖边界区域新的经济隆起带,并成为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据了解,《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和《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内容涉及人口与城镇化、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内容。两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于2007年,分别由清华大学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历时三年完成,并于2010年10月通过山东省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

  《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范围包括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潍坊市的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的乐陵市、庆云县,淄博市的高青县和烟台市的莱州市,共6个地级市的19个县(市、区),陆域面积2.65万平方公里。

  根据这一规划,到2015年,黄河三角洲城镇化水平达到55%左右,城镇人口可达618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7%左右,城镇人口将达到795万人。到规划期,黄河三角洲将基本形成空间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城镇一体化发展的城镇体系。

  《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范围为山东南部新荷兖日铁路、日兰高速公路沿线地带,包括日照、临沂、济宁、枣庄、菏泽五市所辖的43个县(市、区),385个建制镇,总面积5.04万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鲁南地区到2015年、2020年城镇人口将分别达到1615万人、1930万人,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49%左右和57%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万元和3.2万元,地域空间上形成日照-临沂、济宁-枣庄、菏泽三个城镇群。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万利国介绍,山东省将把这两个地区的规划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将做好两项规划实施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及时跟踪分析两个规划实施情况,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反馈机制,通过两大规划优化山东省城镇布局,增强区域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