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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办:“国4条”能给小微企业带来什么?

时间:2012-02-14 14:56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
    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继去年国务院出台金融财税“国9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出台了4项措施(以下简称“国4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家为何如此密集出台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国4条”对我省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有何影响?近日,山东省中小企业办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组合出击力度空前

  据了解,新出台的“国4条”包括: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去年出台的“国9条”包括: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等等。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主任刘新风认为,国务院对小微企业如此密集地出台政策措施,其主要大背景是:目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受欧债危机影响,外需拉动经济的动力也在减弱。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小微企业具有吸纳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促进自由竞争能力强三个特点,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的功能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此次出台新政促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前所未有。”刘新风说,与以往相比,这次出台的“国4条”具有明显的指向性,重点考虑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显著的可操作性,“含金量”较高;财政金融支持措施,突出了长效性,着眼于长远发展,解决深层次矛盾,理顺体制机制,可谓“内外兼顾”。

  “两次新政加起来正好是一个系统的政策组合,新近的一次既是前一次的补充,也是具体与细化。”刘新风说。

  破解企业融资困局

  “一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头号问题。”刘新风介绍说,与成熟的大企业相比,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由于缺乏足够的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特别困难。其他市场化融资,比如债券、股票也很困难。

  据省中小企业办提供的中小企业融资调查显示:去年全省中小企业资金缺口近40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国4条”中,首次提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也被各界解读为国家有意探索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对此刘新风认为,推动企业上市犹如“鲤鱼跃龙门”,不但解决了企业发展中迫切需要的资金问题,降低负债率,而且能够引入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成为公众公司,催促企业提高诚信意识,其意义不言而喻。而具体到我省来说,这一工作却存在诸多挑战。

  “山东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有自己的特点,小型微型企业上市比南方一些发达省份少很多,刘新风举例说,南方省份的一个县级市就有30多家上市公司,而山东最多的县级市,只有七八家。

  为此,省中小企业办在今年中小企业工作中明确要求:每市至少要抓一到两家中小企业进行上市前导入和培育,助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将扶持效应做到最大

  “不管怎样,此次‘国4条’的内容更加具体,像150亿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可以带动几个亿的资本金投入,可以使数以万计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刘新风认为,更重要的是,“国4条”释放出一个重大信号,政策内容表明政府不仅要为小微企业改善发展环境创造条件,而且使小微企业的制度建设从此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中央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也必将大大带动地方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它的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

  刘新风亦表示,新政涉及财政税收以及金融信贷等政策,贯彻落实会有一个过程,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同中央保持一致,用配套的政策和强有力的具体贯彻措施,抓好落实,坚决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现象。

  “小微企业就如同新冒出的幼苗、新出生的婴儿,需要多方的关爱和呵护。要改进政府服务,善小扶微,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少一些捆绑,多一些帮扶,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也要注意提质增效,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提高抗风险能力,在阳光普照的春天里茁壮成长。”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省中小企业办已开始省有关政策配套措施的调研,争取将政策的扶持效应做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