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两省一市更为关心的是其产业布局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指导意见》可能对自身产业结构带来的影响。
本报记者获悉,8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指导意见》后,江苏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邀请各路专家学者和官员探讨对策,目前相关对策正在紧密调研之中;而上海以及浙江的不少城市,如杭州市就紧急召开了一个高规格的会议,专题研究《指导意见》。
尽管离“十一五”结束只剩下两年多,但长三角不少城市,如苏北、浙南以及上海的部分区县的实际产业布局,仍和《指导意见》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长三角产业布局现实状况显然严重落后于《指导意见》中的产业规划。
“大概占制造业的30%-40%的企业需要转移。”一直研究长三角区域经济的浙江省委党校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陈自芳告诉本报记者。《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加快了不符合产业规划要求的产业转移的速度。
30%制造业需要外迁
根据江苏、浙江、上海的“十一五”规划,石化、汽车、船舶几乎都被列为各自的规划重点。以江苏南通为例,《南通市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就将“船舶修造、精细化工、电子信息”作为发展的重点。
但“十一五”已经过半,回头来看,传统产业在地方经济比重中所占比例仍然很高。以浙江重镇宁波为例,在宁波全市工业增加值中,制造业大约占85%,其中服装纺织、日用家电、金属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又占到一半左右,而其中轻纺尤其突出。
而根据《指导意见》,“以沪宁、沪杭甬沿线为重点发展具有先导效应、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和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在沿江、沿海、杭州湾沿线优化发展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的石化、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
两省一市当下的产业布局,显然和长三角《指导意见》还有较大差距。
而即使在服务业较为发达的杭州,“第三产业比例还不是很高,毕竟以前都是以发展工业为主,这需要一个过程。”陈自芳表示。
“浙江四五年前就开始进行产业转移了,但大多数企业并未外迁,而且浙江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很多企业都是靠规模来盈利的,盈利率比较低,产业层次不高。”陈自芳说。
记者手里的一份《江苏省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数据》显示,江苏苏南五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省77.25%,苏中17.41%,而苏北只占5.34%,占据江苏大半面积的苏中和苏北现代产业基础实力可见一斑。
而在上海,除了轻工行业外迁外,一些电子信息、机械行业等上海重点发展的行业也面临着外迁的选择。
陈自芳认为,“技术和产品档次比较低,同时消耗资源、环境影响比较大,劳动力成本比较高的这些产业都应该转移,比如一些机械初加工、冶金等就应该转移”。
替代产业之忧
同样关注《指导意见》的,还有迫切期待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在《指导意见》出台前,一些嗅觉灵敏的省份已经开始抢占先机。如湖北、安徽、广西等中西部省份都纷纷前往长三角进行大招商。
“《指导意见》对长三角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出了非常详细的要求,这显示了中央对长三角期望很高,要求长三角给其它地区起到示范作用,特别是产业上。”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浩瀚对本报记者表示。
不过,对于产业迁移,不少学界和业界人士均表示,在进行产业外移的同时,一定要发展好长三角的优势产业,使长三角的经济发展有一个平滑的过渡,特别要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不仅如此,长三角自身产业升级也存在一定障碍。《指导意见》要求长三角要重点发展服务业,但根据上海市一位专家的说法,长三角在发展服务业存在诸多困境,比如国有企业控制太多。“即使在浙江这种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第三产业领域中仍然是国有企业占据大部分份额。” 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不够是个很大的瓶颈,政府要转变观点,促进第三产业市场化,促进民营企业在第三产业上的发展。
该专家进一步认为,“长三角的一些地方还是有追求GDP倾向,而服务业发展难度较大,促进GDP也没工业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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