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同时要求各地立即建立上述产品的出口质量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得隐瞒,迅速上报商务部;要督促出口企业在遇到由产品质量引发的贸易纠纷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解决,对责任确属我国企业的质量安全事件,要敦促企业承担出口产品质量第一责任,对问题产品立即回收。随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的通知。
无独有偶的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于日前通过了《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量的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在该州出售使用的硬木胶合板刨花板及中密度纤维板等的甲醛释放量限定要求按类别、分阶段逐步降低。国家检验检疫局有关领导认为,虽然目前只是美国的一个州执行该规定,但由于此前一些机构对中国的木家具甲醛释放量的抽检合格率不甚理想,企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家具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产品标识标注和使用说明不详、刺激性气味和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等挥发性有害气体以及镍、汞、铬等重金属含量超标、床垫卫生不达标、漆膜理化等几个方面。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除了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选用价格相对低廉的不合格原材料外,成品出厂缺少检验手段,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鉴于国外对进口家具理化检测指标不断增加的新形势,家具企业在今后需要加强对家具出口产品的质量监控,在原材料的选购及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上应严格控制质量,尽量使用大型专业厂家的原料,同时注意采购信息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加强产品的进货检验;尽可能在专用的生产设备方面加大投入。生产企业只有树立了质量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
同时,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木制品家具中甲醛等质量安全项目的检验监管,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家具产品进行甲醛含量检测、家具力学测试等项目在内的多种家具质量检测,确保出口木制家具的质量安全。由专业的家具检测中心举办的家具质量检测培训课程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的认识。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家具市场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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