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业务的指导。鼓励、支持、引导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生产和自主经营,开展内销业务,建立内销服务网络体系,争创内销品牌,扩大产品内销比重,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
(二)营造良好的内销环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审批通关效率,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使企业加工贸易转内销渠道畅通无阻。
(三)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一般贸易方式,生产适销国内市场的产品,积极拓展内销业务,扩大产品内销,并逐步建立起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支持企业创立内销品牌,扩大产品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带动一批国际知名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办理增设国内分销业务等,组织和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展览会、展销会,为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良好的展示和服务平台。
(四)建立内销跟踪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在扩大内销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五)加强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对内销纳税大户,创立了内销品牌的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扩大内销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