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论述,将以“有香味的名木家具”为案例进行分析。此分析基于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与家具类企业合作案例分析所得。
“有香味的名木家具”在REACH法规中的定义属于“含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的范畴。即名木家具本身属于属于“物品”的范畴;名木家具中含的香味物质属于“有意释放的物质”。“有香味的名木家具”在REACH中的责任为:
1.名木家具可能需要履行的责任有供应链信息传递、通报和限制;
2.名木家具中含的香味物质可能需要履行的责任有(预)注册、供应链信息传递、授权和限制。根据REACH法规,我国的家具类企业需要指定一家专业可靠中立的“唯一代表”来履行欧盟REACH法规中的相关责任。
有香味的名木家具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一般步骤如下:
1.罗列企业对欧盟贸易产品有香味的名木家具的型号和数量。
2.分析名木家具和名木家具中含的香味物质物质成分。
3.根据REACH法规中其他的豁免条款,看名木家具中含的香味物质是否属于豁免注册的范畴(REACH附件IV、V中的物质)。列出所有需要注册物质的清单。
4.根据REACH法规注册指南(电子版可从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网站www.reach.gov.cn上下载)和香味物质在名木家具中的含量计算出企业出口欧盟物质的吨位(对其中比较难以鉴别的产品,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5.列出所有出口欧盟大于等于1吨/年的需注册的物质清单。
6.收集需履行REACH法规义务物质的信息(物质的名称,CAS号码等)。
7.寻找联系专业可靠的“唯一代表”,进行物质的REACH(预)注册。
8.对名木家具本身,需要详细了解名木家具各部分的化学成分。比如向颜料的供应商索要颜料的物质成分信息,向胶水的供应商索要胶水的物质成分信息等。列出自己产品的材料/部件清单(BOM)和材料/部件内物质清单(BOS),以确保复印机本身不含“高关注度物质”和“限制物质”。需要注意的是ECHA已经公布了15种高关注度物质,这就意味着名木家具的生产商必须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这15种物质以及确切的含量有足够的了解,并对其中含量超过0.1%的高关注度物质向下游用户进行供应链上信息传递。
9.关于限制条款的适用。在REACH法规中,限制条款在2009年6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现在欧盟存在的76/769/EEC指令已经就相关产品中危险化学物质的含量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例如根据76/769/EEC指令中规定木制品中不能用汞化合物做防腐剂。家具类企业在应对REACH法规的同时,也需要同时符合欧盟其他法规指令的要求,以使自己的产品完全符合欧盟法规的要求。
鉴于家具类产品的复杂性,为了免受欧盟REACH法规的影响,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专家强烈建议家具类企业尽快分析自己出口欧盟的产品,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其涉欧产品进行分析,对需要REACH应对的物质进行(预)注册。
欧盟REACH法规最新动态
10月31日,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发布芬兰、挪威、荷兰三国因化学物质风险而召回我国玩具产品的讯息。芬兰、荷兰因产品中含有邻苯二酯二(2-乙已基)酯(DEHP)而召回我国两种玩具制品。挪威召回的玩具制品中含有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另外产品液体中含有的乙二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