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家具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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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df999.com 2005-11-29 17:28:19.33
山东省家具协会简介
山东省家具协会成立于1988年,是经省民政厅注册批准的社团组织。协会自成立以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紧密联系行业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坚持双向服务宗旨,坚持“自立、自治、自养”的办会方针,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利益,按照协会的宗旨、章程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为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服务。截止到2003年5月份,全省共成立地市级家具协会9家,分别是:济南市家具协会、青岛市家具协会、济宁市家具协会、东营市家具协会、菏泽市家具协会、德州市家具协会、聊城市家具协会、潍坊市家具协会、烟台市家具协会,发展会员企业461家,其中:家具生产企业占70%,家具商场占20%,木工机械及配件企业占10%。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扬和会员单位的赞誉,协会2002年度被授予“全省轻工行业系统先进协会”、被中国家具协会评为“省级先进协会”等荣誉称号,协会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提高了在行业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成为一个在行业中有威信、在省内有广泛影响力的协会。协会机构设置为:秘书处、办公室、展览开发部、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秘书处0531-2980346 业务部0531-2980342 传真0531-2980342
会 员 须 知
一、 本协会会员有社团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一) 地方家具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凡承认协会章程者均可提出入会申
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为社团会员;
(二) 凡从事家具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家具设计、科研、
技术开发、信息情报、教育等企、事业单位,承认协会章程,照章缴纳会费的副均可自愿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为团体会员;
(三) 凡对发展我省家具行业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包括侨胞、港澳台胞和外籍人员),
承认协会章程,经个人申请,会员单位推荐,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为个人会员或由常务理事会聘请为名誉会员。
二、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协会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思;
(三) 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
(三) 经常务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可审批新会员并报请下次常务理事会确认;
(四) 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聘请有关人员任本协会名誉会员,聘请对行业有贡献的
专家和领导干部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可向协会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诊断或指导。
(四)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提请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力。
(六)有退会的自由。 |
五、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遵守行规行约。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接受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协会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先进经验,为协会撰写学术论文。
六、 凡依法破产、关闭、解散、注销的团体会员单位,即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终止活动的地方协会的下属团体会员单位仍保留本协会的会员资格;
七、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八、会员违反协会章程,不履行义务,经批评无效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