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2009年中国十省(直辖)市“环保家具知名品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11-24 17:04来源:山 东 省 家 具 协 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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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家 具 协 会
鲁家协字[2008] 第5号
关于继续开展2009年中国十省(直辖)市
“环保家具知名品牌”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企业:
自2002年以来,由北京、天津、重庆、河北、河南、山东、四川、陕西、黑龙江、辽宁等十省市家具协会联合开展的“中国十省市环保家具知名品牌”活动以来,对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的“GB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十项强制性标准规定,推动我国家具产品国际化,确保家具产业沿着健康的轨道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引起了家具生产、经营单位的高度重视和欢迎,也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为此,2009年十省市家具协会将继续联合开展“中国十省市环保家具知名品牌”推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在山东省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及在市场经营销售的外埠家具产品。
二、 要求:1、产品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十项强
制性标准和产品相关质检标准;
2、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功能学;
3、生产过程不污染环境;
4、使用过程对人体和环境无害。
三、 程序:
1、参加评选的企业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和“GB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十项强制标准检验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09年1月30日前报省家协,根据申报时间进行抽样检验,合格者经十省市家具协会联合办公会议评审确定为2009年“中国十省市环保家具知名品牌”。
2、荣获“中国十省市环保家具知名品牌”的企业及产品,将在十省市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省家协增加在《齐鲁晚报》、《山东商报》、《生活日报》、《亚太家具报》、《山东家具》及天天家具网等相关行业网站上予以宣传。
3、向获奖企业颁发十省市统一制作的具有“中国十省市环保家具知名品牌”标识的奖牌及证书。
4、本次推荐活动需产品检测费、专家评审费、奖牌证书制作费、报刊宣传费计6000元,复检企业费用5000元。
5、协会联系电话:0531—82980342 传真:0531--82980591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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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省市2009年度推荐“环保家具知名品牌”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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