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中国十八省市 “诚信”企业
时间:2009-01-06 09:45来源:山东省家具协会 点击:
次
关于继续开展中国十八省市 “诚信”企业
及“示范商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企业:
为促进家具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全社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实的产品和周到满意的服务,促进家具行业健康发展。由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河北、陕西、江苏、山东等十八省市家协联合开展全国家具行业流通商场示范单位和“诚信”企业评选推荐活动。
● 参加范围及条件:
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家具生产、经营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进行生产经营。
2、产品在全国具有良好的信誉,自觉维护行业和消费者利益。
3、向消费者提供《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检测报告、信誉卡。
4、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和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自觉遵守产品“三包”责任规定。
5、在十八省市主要媒体、专业杂志及相关网站做专题宣传。
6、本活动的评审费、宣传及奖牌证书制作费5000.00元。
联系电话:0531— 82722509 82980342
传真:0531—82980591
二00九年一月十日
中国十八省市“诚信”企业及流通业“示范商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 |
|
营业执照 号 |
|
注册商标 |
|
联系人 |
|
职务 |
|
邮箱 |
|
2008年度是否发生质量事故及违约投诉: |
2008年度销售额: 万元 |
2008年度纳税额: 万元 |
法人代表
签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