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品出口退税率再提升至15%
时间:2009-06-11 14:33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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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再次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该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通知中涉及到家具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如下:
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 提高到(%)
9401100000-9403200000 飞机用坐具等 15
9403300090 其他办公室用木家具 15
9403400090 其他厨房用木家具 15
9403501090 其他卧室用红木制家具 15
9403509100 卧室用漆木家具 15
9403509990 卧室用其他木家具 15
9403601090 其他红木制家具〔非卧室用〕15
9403609100 其他漆木家具〔非卧室用〕 15
9403609990-9404210090 其他木家具等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