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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全国家具设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2-07-12 09:24来源:山东省家具协会 点击:
              
 
 
关于推选全国家具设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设计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员:
随着我国家具产业的蓬勃发展,家具从“中国制造”逐渐走向“中国设计”,在发展和蜕变当中涌现了许多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中国家具协会设计工作委员会决定表彰一批积极从事家具设计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评选范围
(一)家具设计机构;
(二)具有独立家具设计部门的企业;
(三)驻厂家具设计师或自由设计师;
(四)科研院校教师;
(五)企业家;
(六)行业工作者;
(七)专家、学者。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设计机构(10家)
1、拥有全职设计人员10人以上;
2、获得过国内、国际设计大奖;
3、获得设计专利优先;
4、产品市场化,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杰出设计企业(15家)
1、具有独立的家具设计部门,部门全职设计人员10人以上;
2、获得过国内、国际设计大奖;
3、获得设计专利优先;
4、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突出贡献个人(5人)
1、从事家具行业15年以上,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积极参与家具设计活动,为设计事业做出贡献;
3、在家具设计、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十佳设计师(10人)
1、从事家具行业10年以上,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获得过国内、国际设计大奖;
3、设计产品市场化,并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
4、获得设计专利者优先。
 
(五)教育名师(10人)
1、连续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对家具设计的产学研、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
 
(六)设计新星(20人)
1、30周岁以下,从事家具设计工作;
2、设计作品获得国内、国际家具设计大奖;
3、家具设计业绩突出,产品认同度高。
 
三、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条件,采取推荐或自荐两种方式,报送设计工作委员会,设计工作委员会按申报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初步评选,评选结果报设计工作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核批准后,在“第二届全国家具设计师代表大会”上表彰获奖集体及个人并颁发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截至2012年8月15日。
2、联系人:钟莎
   联系电话:010-87732383
传真号码:010-87766752
电子邮箱:huiyuan@cnfa.com.cn  1186486096@qq.com
 
 
 
 
 
                                          中国家具协会设计工作委员会
                                                 2012年7月9日
 
 
 
 
 
 
 
 
 
 
 
 
 
 
 
 
 
附件:1、十佳设计机构推荐表
十佳设计机构推荐表
单位(部 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