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贸促会山东省委员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证明的通知》
时间:2020-02-04 12:28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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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贸促会山东省委员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证明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我省部分企业在生产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8条第6款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因此为维护我省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实际损失,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详情可咨询:
济南经四路158号省贸促会本部签证点:
联系人:
徐福民 0531-86168379
李向华 0531-86168372
邵桂田 0531-86168370
QQ群:
山东贸促会商事认证 435697854
青岛福州南路9号省贸促会签证点:
联系人:
邵蕴洁0532-85716617 商事证明书业务
高照华0532-85716617 领事认证代办业务
王 臻0532-85716437 产地证业务
于雅宁0532-85716437 产地证、ATA业务
徐 菸0532-85762063产地证、日本因私签证业务
QQ群:
山东省贸促会验证码群 295611372
(通知来源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官网2020年1月31日发布信息)
【说明】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家具行业有可能面临履约赔偿风险。根据中国贸促会官网相关报道和通知,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我省企业,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损失。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境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为帮助我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我省企业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可联系山东省贸促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