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称,将继续对中国商品征收301关税,并称受益于关税行动的美国国内产业代表已要求继续征收关税。
因此,根据法规的要求,301关税行动并未在其四周年之际到期,USTR将按照法规规定进行下一步审查,审查期间继续对301关税清单内的中国商品征收附加关税。(注意:已排除加征且在排除有效期内的产品除外。)
据了解,从2018年7月6日开始,美国正式对中国实施301关税行动,至今已满四周年。当时,美国对中国实施的301关税分为四批,分别是340亿美元清单、160亿美元清单、2000亿美元清单、3000亿美元清单。
第一批加征25%关税,自2018年7月6日起施行,四年征税期到2022年7月6日届满;第二批加征25%关税,自2018年8月23日起施行,四年征税期到2022年8月23日届满。
在2022年5月,USTR根据301条款启动相关行动的法律审查程序,并通知受益于关税行动的美国国内行业代表终止这些行动,并有机会继续征收301关税。
在60天的限期内,美国国内产业的代表提出了大量的继续征税请求。其中:就第一批关税,有244个国内生产商和44个贸易协会提出了继续征税请求;就第二批关税,有114个国内生产商和32个贸易协会提出了继续征税请求。
这些生产商和贸易协会认为,301关税对中国政府施加了压力、使得中国政府取消了301调查涵盖的政策和做法,并使得美国产品能够与中国进口产品竞争,使得美国生产商能够投资于新技术、扩大国内生产、雇佣更多工人。
目前,USTR发出关于延期征收301关税的正式通知。后续通知将列出中国301关税四周年审查过程的后续步骤。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23日,USTR宣布恢复对部分进口自中国商品的豁免加征关税。此次豁免涉及此前549项待定产品中的352项。该规定将适用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进口自中国的商品。
涉及豁免清单的商品包含家具类商品,不过大多是家具组件和零部件,如未组装的椅子、包括椅腿等半成品部件、金属或铝制框架等,并且对尺寸和用途等列出详细规定,使得符合豁免要求的家具类商品更加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