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家具行业企业生产条件规范
时间:2017-07-02 16:31来源:山东省家具协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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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家具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改善企业生产条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山东家具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山东省家具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条件规范。
一、企业布局
(一)企业选址、新建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使用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企业厂房要布局合理安全,根据工艺流程减少粉状物料的运输距离及中转次数,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布置,涂胶、晾漆等作业场所应隔离设置,避免尘毒交叉污染,减少粉尘毒物的产生。
(三)家具工业园区应纳入所在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当地环境容量合理规划园区规模和产能,依法开展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园区综合管理机制;鼓励家具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迁入园区集中生产,聚集发展。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一)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规定,采用工艺先进可靠、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严格执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规定,淘汰家具生产中使用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二)编制焊接、木材干燥、涂装等相关工艺技术文件和相关生产装备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同时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三)积极进行生产机械自动化、部件制作标准化、工艺技术规范化升级改造,提高家具加工精度和生产效率。
(四)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
(一)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二)建立清洁生产推进机制,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产生。
(三)采用风道式集尘装置、UV涂装设备和自动喷涂线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各环节的环保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工厂。
(四)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国家、省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做到达标排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弃物(例如废漆、废胶、废机油等)以及危险废弃物的废容器等应回收集中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经营机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建立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转,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建立自动污染物控制与检测系统,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
四、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
(一)建立企业节能降耗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积极开展节能评估与审查;积极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装备,降低综合能耗指标。
(二)重视原材料的高效利用,加强生产管控和内部流程管理,通过技术改造(如指接、拼板等工艺制作成各种指接板、实木拼板等),有效提高木材利用率;加大对废料的集约化回收利用,融入创意和设计,开发衍生产品,提高废料延伸价值。
(三)重视新型材料的利用,提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鼓励企业使用麦秸秆、玉米秸秆、竹竿等低碳环保型原材料制作成替代材料,减少木材依赖程度。
(四)重视废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