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我国家具标准化技术进程加速,未来工作任重道远

时间:2009-07-28 10:16来源:中国家具协会 点击:
     本文根据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朱长岭讲话稿整理

      我国家具生产历史悠久,近20年来我国家具行业的技术、设备不断更新,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不断增加,已经成为世界上家具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家具标准和家具标准化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家具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具生产在引进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的同时,广泛接触到国外家具的标准信息。在国家标准化法颁布以后,标准化工作有了长足进展。我国家具行业于1979年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家具技术委员(ISO/TC136),并且积极开展工作,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经过家具行业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国家具标准化体系基本建立,一百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审定、发布和贯彻执行,使家具生产有标准可依,家具产品质量有检测标准和检测手段。因而形成了我国家具标准化体系。

二、积极申请成立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在我国家具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出口高速增长形势下,要尽快改变家具标准化滞后于行业发展局面,急需建立有权威的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6年初,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地的6家单位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标委)提出组建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具标委会)或全国家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申请。
        国标委于2006年10月2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家具标委会组建协调会”。会议代表对组建家具标委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协调会议同意尽快建立家具标委会,要考虑各种资源的有机配合和充分利用,建议广东、上海双方会后进一步协调,拿出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的家具标委会组建方案。              
        协调会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领导在听取情况汇报后,要求以国家整体利益和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原则,抓紧家具标委会组建方案的制定,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尽快上报组建方案。为此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质检院)为主,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后,组织制定了组建家具标委会的方案,于11月2日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轻联)和国标委。

三、国家主管部门重视

        2007年3月至5月国标委和中轻联有关领导先后到上海市和广东省考察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家具标委会组建工作情况。同年11月国标委主要领导到上海质检院调研,在听取工作汇报时,提出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建议在组建家具标委会时设立联合秘书处,推动家具行业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
        2007年11月29日由中轻联在广东中山市主持召开了“家具标委会设立联合秘书处协调会”。中国家具协会、上海质检院、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广东质检中心)的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标委领导关于设置联合秘书处的建议,经过与会代表的充分讨论,在家具标委会设立联合秘书处问题上达成共识。
        2008年6月28日,中轻联在上海召开“家具标委会筹建协调会”。国标委、中轻联、中国家具协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质检院、广东质检中心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出席会议。会议对组建方案所提到的工作范围、组织机构、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家具标准委会设立联合秘书处,并确定了标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人选。

四、国标委批准筹建

        2008年8月4日,国标委下发综合[2008]125号文件正式批准筹建家具标委会。9月11日,中轻联组织召开筹建工作会议,对筹建程序、筹建时间、筹建方法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要求2008年12月底前完成筹建申报工作。
        2008年10日8日召开了首次家具标委会筹建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家具协会、上海质检院和广东质检中心的领导和有关人员。会议讨论通过了筹建工作实施计划,建立了筹建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开展委员征集,起草申报文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保证12月底以前完成筹备工作。

五、完成组建报批工作 

        筹建工作会以后,筹建领导小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了委员征集信息,在家具行业和社会上广泛征集家具标委会委员,委员征集工作得到各地的家具企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的支持,使得工作进展顺利。委员征集工作于10月底结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