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1年省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2021年省重大项目申报工作要与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紧密衔接,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八大发展战略来谋划,突出以“十强”产业为主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平台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
(二)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在符合《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质量高。重大产业项目要紧扣“十强”产业集群发展,侧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国内外领先、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我省产业布局空白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侧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基建)和以骨干通道、枢纽工程为主的老基建项目;民生项目侧重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项目;平台项目侧重具有重大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平台和支撑载体。
2.企业实力强。企业实力雄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人才支撑等。
3.建设条件好。项目技术条件成熟,不存在产业化重大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规模合理,与项目单位投资实力和市场需求相适应。建设类项目要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要求,涉及村庄建设的要严格落实村庄搬迁“县报、市批、省备案”程序并提供省工作专班出具的审核同意意见。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取得代码后通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入库,无代码项目不予入库审核。同时提报以下材料:
(一)书面材料。市发展改革委或省直部门正式申请文件(一式三份,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1.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Excel文件);2.项目申报书(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按照提纲编制,分别提报Pdf稿和Word稿)。3.与项目相关的视频影像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核实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信息不实、不准,情况严重的市相应扣减项目数量。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提供,与项目无关的材料一律不附加。
(三)相关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处。
联系人:李晓兵;联系电话:0531-86191775;电子邮箱:zdc_sdfgw@shandong.cn 。
附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